⒈ 强迫人买,强卖与人。
引 宋 朱熹 《奏盐酒课及差役利害状》:“拍户抱额则庶几矣,然或额重而抱纳不前,或藉此而掗托骚扰。”宋 朱熹 《奏盐酒课及差役利害状》:“买扑之害,在买人,有消折本柄、破坏家产之患;在众人,有掗托、抑勒、捕捉、欺凌之扰。”
1.强迫人买,强卖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