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设官的制度。
⒈ 设官的制度。
引 《管子·乘马》:“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五聚命之曰某乡,四乡命之曰方,官制也。”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官制象天》:“吾闻圣王所取仪,金天之太经,三起而成,四转而终。官制亦然者,此其仪与?三人而为一选,仪於三月而为一时也,四选而止,仪於四时而终也。”
《晋书·文帝纪》:“﹝ 咸熙 元年﹞秋七月,帝奏司空 荀顗 定礼仪,中护军 贾充 正法律,尚书僕射 裴秀 议官制,太保 郑冲 总而裁焉。始建五等爵。”
明 王鏊 《震泽长语·官制》:“余尝患古今官制纷紜,漫无统纪,读 温公 集,其沿革似可考而知也。”
郭沫若 《<孔雀胆>的故事》:“当时的 云南 已经立为行省,但除行中书省的官制之外,还立有一位 梁王 来管辖。”
⒈ 规定官厅组织权限及官吏配置权等的法规制度。
引 《晋书·卷二·文帝纪》:「中护军贾充正法律,尚书仆射裴秀议官制。」 (WWW.2CI.nET)
1.设官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