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认领失物的文书。
⒉ 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承认打死不论的文书。
⒊ 见“认保状”。来源:爱词网(WWw.2Ci.NET)
⒈ 认领失物的文书。
引 清 李渔 《闻过楼》第三回:“况且这些贜物原是失去的东西,岂有不经官府、不递认状倒在强盗手中私自领回之理?”
⒉ 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承认打死不论的文书。by 爱词网(2cI.NEt)
引 《隋唐演义》第十二回:“如要上去的,本人姓名、乡贯、年庚,设个誓,要写在认状上,见得打死勿论。” by 爱词网(2cI.NEt)
⒊ 见“认保状”。
1.认领失物的文书。 2.旧时擂台比武者所写的承认打死不论的文书。 3.见"认保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