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藏语。也写作“本巴”。意为“瓶”。或称“金奔巴”,即“金瓶掣签”的金瓶。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清廷为防止蒙藏贵族操纵大活佛传世,特颁发两金瓶,一贮北京雍和宫,一贮拉萨大昭寺。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传世时,均须将所觅若干“灵童”名字署于象牙签上,置签瓶中,分别在雍和宫、大昭寺,由理藩院尚书或驻藏大臣监督掣定,此后遂成定制。见《清会典·理藩院》。
⒈ 藏语。也写作“本巴”。意为“瓶”。或称“金奔巴”,即“金瓶掣签”的金瓶。 清 乾隆 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 清 廷为防止蒙藏贵族操纵大活佛传世,特颁发两金瓶,一贮 北京 雍和宫,一贮 拉萨大昭寺。凡蒙藏大活佛如 章嘉、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 等传世时,均须将所觅若干“灵童”名字署于象牙签上,置签瓶中,分别在 雍和宫、大昭寺,由理藩院尚书或驻藏大臣监督掣定,此后遂成定制。见《清会典·理藩院》。
1.藏语。也写作"本巴"。意为"瓶"。或称"金奔巴"﹐即"金瓶掣签"的金瓶。清乾隆五十七年(公元1792年)清廷为防止蒙藏贵族操纵大活佛传世﹐特颁发两金瓶﹐一贮北京雍和宫﹐一贮拉萨大昭寺。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传世时﹐均须将所觅若干"灵童"名字署于象牙签上﹐置签瓶中﹐分别在雍和宫﹑大昭寺﹐由理藩院尚书或驻藏大臣监督掣定﹐此后遂成定制。见《清会典.理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