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师法敬仰,尊奉。
引 宋 孙光宪 《北梦琐言》卷十一:“有律僧忘其名,临坛度人,四方受具者奔走师仰,檀施云集。”宋 曾巩 《上欧阳舍人书》:“况 巩 於先生师仰已久,不宜有间,是以忘其贱而言也。”清 吴敏树 《记钞本<震川文>后》:“嗟乎! 归 氏之在当时,其轻重於世人何如也。而至於今,其名既盛以尊,学者既皆知师仰其文矣。”
1.师法敬仰,尊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