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杖刑与格刑。泛指刑具。
引 《文子·上德》:“循绳而断即不过,悬衡而量即不差,悬古法以类,有时而遂。杖格之属,有时而施。是而行之谓之断,非而行之谓之乱。” by 爱词网(WwW.2Ci.nEt)
1.杖刑与格刑。泛指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