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法院或检察机关通知与案件有关的人前来。
英 summons;
⒉ 送达传唤令状或用传票进行通知,传审。
例 被传唤在审讯时出庭。
英 subpoena ,subpena;
⒈ 传命召唤。
引 《红楼梦》第九四回:“大奶奶叫人收拾园里的树叶子,这些人在那里传唤。”
《花月痕》第六回:“子慎 赶著立起身来,走到帘边传唤 梧仙。”
⒉ 谓司法机关以传票或通知叫与案件有关的人到案。(2cI.neT)
⒈ 召唤,喊某人前来。
引 《红楼梦·第九三回》:「若有并未告假私自出去,传唤不到贻误公事的,立刻给我打了撵出去。」 by 爱词网(WwW.2Ci.neT)
⒉ 法院发出传票,令当事人在一定的日期、时间到场,称为「传唤」。by 爱词网(2ci.NET)
公安、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或其他特定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的措施。须出示有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