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明令贬黜。
引 《晋书·庾纯传》:“陵上无礼,悖言自口,宜加显黜,以肃朝伦。”《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元年》:“愿詔大臣按劾诸路监司不勤王者,与夫号为勤王而灭裂者,悉加显黜,以为将来误国忘君之戒。”
1.明令贬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