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戴上刑具。
引 汉 王充 《论衡·谴告》:“子云 识微,知后復然,借变復之説,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宋 崔敦礼 《刍言》卷上:“汉 诛滥於名节,贯械、腰斧质请罪者相属,荣其辱矣。”清 方孔炤 《别黄石斋太史》诗:“藏经身作壁,贯械血成书。”
1.戴上刑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