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公司因既定原因终止其全部业务活动,清算其全部资产,致原来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不复存在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因下列情形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的需要而解散等。公司只有经过清算这一法律程序,才能视作已经解散。(wwW.2ci.NEt)
公司因既定原因终止其全部业务活动,清算其全部资产,致原来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不复存在的行为。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因下列情形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因合并或分立的需要而解散等。公司只有经过清算这一法律程序,才能视作已经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