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代分配给诸王以下使唤的阉人。
⒈ 唐 代分配给诸王以下使唤的阉人。
引 《唐律疏议·名例·工乐杂户及妇人犯流决杖》:“诸州有阉人,并送官,配内侍省及东宫内坊,名为给吏。诸王以下,为散使。”
1.唐代分配给诸王以下使唤的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