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祭祀。
⒉ 宋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来源:爱词网(2CI.nET)
⒈ 祭祀。
引 《史记·封禅书》:“杜主,故 周 之右将军,其在 秦中,最小鬼之神者。各以岁时奉祠。”
《后汉书·桓晔传》:“赐 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 曄 拒不受。”
⒉ 宋 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
引 《宋史·道学传三·朱熹》:“詔以 熹 累乞奉祠,可差主管 台州 崇道观。”
宋 陆游 《上书乞祠》诗:“上书又乞奉祠归,梦到湖边自叩扉。” 爱词网
⒈ 宋代五品以上官员,年老不能任事或退休,多被任为宫观使等官,实无职事,只领俸禄,称为「奉祠」。来源:爱词网(2ci.neT)
引 《宋史·卷四二九·道学传三·朱熹传》:「淮不得已,夺仲友江西新命以授熹,辞不拜,遂归,且乞奉祠。」
宋·陆游〈奉祠〉诗:「乞得奉祠还自愧,犹将名姓到中朝。」
1.祭祀。 2.宋代设宫观使﹑判官﹑都监﹑提举﹑提点﹑主管等职﹐以安置五品以上不能任事或年老退休的官员等。他们只领官俸而无职事。因宫观使等职原主祭祀﹐故亦称奉祠。见《宋史.职官志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