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命案与盗案。
引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若命盗重案,宜将六房三班中预择老成小心者识之。”何刚德 《春明梦录》卷下:“从前命盗案处分极严,命案限六个月,盗案限四个月,为初参。” 爱词网www.2ci.NeT提供
1.命案与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