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被吃的行例。
引 《南史·贼臣传·侯景》:“及 景 死, 僧辩 截其二手送 齐文宣,传首 江陵,果以盐五斗置腹中,送于 建康,暴之于市。百姓争取屠膾羹食皆尽,并 溧阳主 亦预食例。”
1.被吃的行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