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超过一千钱。古以千钱为一贯。
引 清 林则徐 《抢劫谋命各重犯丁朋铃张耀先等审明正法摺》:“其纠抢 周万兴 家,计赃逾贯,罪止绞候。”清 陈其元 《庸闲斋笔记·作官须明公罪私罪》:“惟所失止洋银一元、钱五百文、布衣数件,计赃不逾贯。”
1.超过一千钱。古以千钱为一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