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皮亦可食的果实。
引 明 陆深 《蜀都杂抄》:“梵 文甚细,如叙果有五:枣、杏等谓之核果,梨、柰等谓之肤果,椰子、胡桃等谓之殻果,松子、柏仁等谓之檜果,大小豆等谓之角果……肤,皮肤可啖也。”
1.指皮亦可食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