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执教。见“撰杖捧履”。
⒈ 见“撰杖捧履”。
⒉ 执教。
引 唐 杨炯 《从弟去盈墓志铭》:“自摄齐东序,撰杖西胶,推 宰我 之能言,贵 颜回 之有德。”清 曾国藩 《<欧阳生文集>序》:“昔时 姚先生 撰杖都讲之所,今为犬羊窟宅,深固而不可拔。”
1.见"撰杖捧履"。 2.执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