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取给。
引 《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许皇后》:“今言无得发取诸官,殆谓 未央宫 不属妾,不宜独取也……幸得赐汤沐邑以自奉养,亦小发取其中,何害於谊而不可哉?”《汉书·王嘉传》:“贤 家有宾婚及见亲,诸官并供……使者护视,发取市物,百贾震动。”
1.犹取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