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允许。
引 《魏书·高聪传》:“乃因 皓 启请 青州镇 下治中公廨,以为私宅,又乞水田数十顷,皆被遂许。”《魏书·术艺传·江式》:“脱蒙遂许,冀省百氏之观,而同文字之域,典书祕书。” (2CI.NEt)
1.犹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