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匪首、窝主等不亲自去作案而坐等分取赃物。
英 take a share of the spoils without participating personally in the robbery;
⒈ 谓盗贼就地瓜分赃物。亦指匪首、窝主等自己不动手而坐分同伙的赃物。
引 《品花宝鉴》第二三回:“那狗友树起党来,亲戚为一党,世谊为一党。挤他不相好的,荐他相好的,荐得一两个出去,他便坐地分贜,是要陋规的。”
茅盾 《残冬》:“张剥皮 自己才是贼呢!他坐地分赃……去年不是到了一伙偷牛贼么?专偷客民的牛,也偷到镇上的粉坊里; 张剥皮 他--就是窝家!” (Www.2Ci.net)
⒈ 自己不亲自偷盗,但是坐享赃物。后指坐享他人部分不光荣的利益。
引 《品花宝鉴·第二三回》:「荐得一两个出去,他便坐地分赃,是要陋规的。」 (2cI.NeT)
原指盗贼就地瓜分偷盗来的赃物。现多指匪首窝主自己不动手而坐在家里分取同伙偷盗来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