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超越官阶。
⒉ 唐制,门下省审核吏部、兵部六品以下的官员称过官。by Www.2cI.NET
⒈ 超越官阶。
引 《慎子·知忠》:“故明主之使其臣也,忠不得过职,而职不得过官。”
⒉ 唐 制,门下省审核吏部、兵部六品以下的官员称过官。
引 唐 权德舆 《谢权知门下省过官状》:“臣奉恩命,权知门下省过官者,伏以过官至重,事在黄枢,閲郡吏之否臧,布百职於中外。”
《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 宋璟 於门下过官。”
胡三省 注:“唐 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1.超越官阶。 2.唐制,门下省审核吏部﹑兵部六品以下的官员称过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