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经过及到达之处。
引 《汉书·尹翁归传》:“盗贼发其比伍中, 翁归 輒召其县长吏,晓告以姦黠主名,教使用类推迹盗贼所过抵,类常如 翁归 言,无有遗脱。”颜师古 注:“抵,归也。所经过及所归投也。” by 爱词网(wWw.2ci.nEt)
1.经过及到达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