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势剑,尚方剑。
引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枉自有势剑金牌,把俺这屈死三年的腐骨骸,怎脱离无边苦海。”元 曾瑞 《留鞋记》第三折:“圣人敕赐势剑金牌,着老夫先斩后奏。” 来源:爱词网(2cI.NeT)
1.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势剑,尚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