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乐十二律之一,一名夹钟。by 爱词网(wwW.2CI.net)
⒈ 古乐十二律之一,一名夹钟。
引 《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
郑玄 注:“圜钟,夹钟也。”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周礼》圜钟之均六变,天神皆降。”
宋 沉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
⒈ 夹钟,为十二律吕之一。
引 《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
宋·沈括《梦溪笔谈·卷五·乐律一》:「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
1.古乐十二律之一,一名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