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理所当然的继承者。
⒈ 理所当然的继承者。适,同“嫡”。
引 《左传·襄公十四年》:“君,义嗣也。”杜预 注:“诸樊,适子,故曰义嗣。” by 爱词网(wwW.2Ci.nEt)
1.理所当然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