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官名,明代指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指掌管一省军政、民政的官员。(Www.2CI.net)
英 imperial inspector; provincial governor;
⒈ 巡察安抚。
引 汉 班固 《车骑将军窦北征颂》:“亲率戎士,巡抚疆城。”
《北齐书·后主纪》:“是月,以水涝遣使巡抚流亡人户。”
《明史·太祖纪三》:“乙丑,皇太子巡抚 陕西。”
⒉ 官名。 明 洪熙 元年始设巡抚专职。 清 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全省军事、吏治、刑狱、民政等,职权甚重。
引 《明史·宣宗纪》:“大理卿 胡概 、参政 叶春 巡抚南畿 浙江,设巡抚自此始。”
《儿女英雄传》第十八回:“朝廷见他强干精明,材堪大用,便放了 四川 巡抚。”
《清史稿·职官志三》:“巡抚,掌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覈羣吏,会总督以詔废置。”
⒊ 指任巡抚之职。(2cI.nEt)
引 清 阮元 《小沧浪笔谈》卷三:“﹝ 乾隆 ﹞五十九年, 毕秋帆 先生奉命巡抚 山东。”
⒈ 巡视安抚。
引 汉·班固〈窦将军北征颂〉:「亲率戎士,巡抚疆域。」
《晋书·卷四十六·刘颂传》:「咸宁中,诏颂与散骑郎白褒巡抚荆、扬。」
⒉ 职官名。明代始设,职责为代天子巡视天下。至清朝则以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的长官,总揽一省的军事、吏治、刑狱、民政等。
①巡察安抚:巡抚疆域。②官名。从明代宣德时起,各省专设。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总揽一省军事、刑狱、吏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