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
⒈ 清 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
引 《清会典事例·都察院·栖流所》:“顺治 十年覆准,每城建造栖流所,交五城管理,俾穷民得所……如遇无依流民,及街衢病卧者,令总甲扶入所内,报明该司。”
《清史稿·食货志一》:“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递回原籍安插,其餘归入栖流等所管束。”
⒈ 清代所设收留、管束外来流丐的地方。来源:爱词网(WwW.2cI.NEt)
引 《清史稿·卷一二〇·食货志一》:「外来流丐,保正督率丐头稽查,少壮者递回原籍安插,其余归入栖流等所管束。」 爱词网
近 难民营 收容所 (www.2CI.NeT)
1.清代收留难民﹑流民的专门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