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效法。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来源:爱词网(WwW.2ci.nET)
⒈ 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引 清 凤韶 《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
《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禰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清 李慈铭 《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清 冯桂芬 《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梁启超 《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⒉ 效法。
引 宋 胡仔 《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 於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清 沉德潜 《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 五言古宗法 陈思、康乐,然过於雕刻,未极自然。”
⒊ 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引 清 恽敬 《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况周颐 《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 宋 诗人 徐照、徐璣、翁卷、赵紫芝,传 唐 贤宗法,号称‘四灵’。”
⒈ 古时分别嫡庶统系的制度,以别亲疏,以示系统,以明亲亲合族之义。其道可推于治国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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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区别亲疏、组织社会的法则:宗法制度|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②学术、艺术上的效法:其诗大率宗法《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