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清代管理五十屯户的小官。
⒈ 清 代管理五十屯户的小官。
引 《清史稿·食货志一》:“仍仿营田制,十户一屯长,五十户一屯正,每屯五正,设一管领专员。” by 爱词网(2CI.nET)
1.清代管理五十屯户的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