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征收捐税。
引 清 钱泳 《履园丛话·救荒·公督私藏法》:“有田有舖之家,既经起捐登簿,簿上须註明总结米若干石,总结钱若干千,其总簿存於公家收存。”清 柯悟迟 《漏网喁鱼集》:“又有红粉税,即火药,亦要挨户硬捐。又按田起捐,每亩捐钱五十文。”《文明小史》第九回:“捐局是奉旨设立的,他们不开市倒有限,他们不起捐,就是违背朝廷的旨意。”
1.征收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