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官方设置的替诉讼人起草状子的办事机构。
引 《元典章·吏部六·司吏》:“各处状铺之设,本欲书写有理词讼,使知应告不应告之例,庶革泛滥陈词之弊;亦使官府词讼静简,公事易於杜絶。” 来源:爱词网(www.2CI.neT)
1.官方设置的替诉讼人起草状子的办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