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春秋时伍员由楚逃吴途中,于濑水旁向洗衣女乞食。食毕,嘱女掩其壶浆,以免暴露行踪。女以见疑于员,俟其去,即投水自杀,以示贞信。后伍员重过濑水,叹息不已,以无由报答,乃投百金于水而去。事见汉赵晔《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后以“投金”为报恩之典。
⒈ 春秋 时 伍员 由 楚 逃 吴 途中,于 濑水 旁向洗衣女乞食。食毕,嘱女掩其壶浆,以免暴露行踪。女以见疑于 员,俟其去,即投水自杀,以示贞信。后 伍员 重过 濑水,叹息不已,以无由报答,乃投百金于水而去。事见 汉 赵晔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后以“投金”为报恩之典。
引 唐 李白 《溧阳濑水贞义女碑铭》:“惜其投金有泉,而刻石无主,哀哉!”
1.春秋时伍员由楚逃吴途中,于濑水旁向洗衣女乞食。食毕,嘱女掩其壶浆,以免暴露行踪。女以见疑于员,俟其去,即投水自杀,以示贞信。后伍员重过濑水,叹息不已,以无由报答,乃投百金于水而去。事见汉赵晔《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后以"投金"为报恩之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