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告假。
引 宋 王禹偁 《贺雪表》:“臣方居假告,忽覩休祥,虽慙调燮之功,但乐丰登之望。”《元典章·吏部五·官员病患曹状》:“假告事故,官员不报曹状,罪犯一次,罚俸八两。” (2cI.neT)
1.告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