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抵换。
引 明 唐顺之 《条陈蓟镇补兵足食事宜》:“且京师之马,不必给 蓟 ; 蓟镇 之马,免於解京。互相抵兑,两为便益。”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陞迁·清钱粮》:“少则代赔,多则抵兑别役。”
1.犹抵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