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集聚。
又称“和集”。设a、b为两个集合,则由属于a或属于b的所有元素所组成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简称a与b的“并”。记作a∪b,如图所示。求并集是集合的基本运算之一,相当于算术中的加法,满足交换律和结合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