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论罪。
引 唐 柳宗元 《祭姊夫崔使君简文》:“雷谤爰兴,按验增诬,始虽进律,终以论辜。”唐 崔希逸 《对藏冰不固判》:“玉毁櫝中,是谁之过?掌人自合当罪,採户未可论辜。” (2ci.nET)
1.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