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居住的处所。
例 永久住所。
他的乡村住所。
固定住所。 爱词网www.2CI.NEt提供
英 dwelling place; residence; domicile;
⒈ 居住的地方。
引 《魏书·袁翻传》:“那瓌 住所,非所经见,其中事势,不敢輒陈。”
宋 苏舜钦 《奉酬公素学士见招之作》诗:“念君住所近不远,江山蟠闢气象豪。”
孙犁 《澹定集·<幸存的信件>序》:“他们走后,家里人又自抄一次,这样文字就真正在我的住所绝迹了。”
⒈ 居住的处所。
引 《魏书·卷六九·袁翻传》:「那瓌住所,非所经见,其中事势,不敢辄陈。」
⒉ 法律上指一个人的住处,用以确定司法管辖与政府规定的负担和利益所在。每个人都有其长期固定的住所,但却不一定居住于此。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处所。在中国,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确定国籍、确定继承地点等,都必须先确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