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进祀配享,以已故的功臣贤哲附祭于祖庙。(2Ci.nEt)
⒈ 进祀配享,以已故的功臣贤哲附祭于祖庙。
引 明 郑晓 《今言》卷一:“时 徐、常、李、邓、汤、沐 六王俟其卒,进侑,皆 太祖 所定也。”
1.进祀配享,以已故的功臣贤哲附祭于祖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