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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èn

理问

繁体理問
  • 拼音lǐ wèn
  • 注音ㄌ一ˇ ㄨㄣˋ

词语解释

⒈ 审理,讯问。

⒉ 官名。元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

引证解释

⒈ 审理,讯问。

《元史·刑法志一》:“其鬭讼……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
《水浒传》第二六回:“原来县吏都是与 西门庆 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説;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

⒉ 官名。 元 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 明 清 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

《元史·百官志七》:“理问所,理问二员,正四品;副理问二员,从五品。”
《明史·职官志四》:“承宣布政使司……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
《清史稿·职官志三》:“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省各一人……理问所理问,从六品。”
《清史稿·职官志三》:“理问掌推勘刑名。”

国语辞典

⒈ 审理、讯问。

《元史·卷一〇二·刑法志一》:「其斗讼、婚田、良贱、钱债、财产、宗从继绝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从本管理问。」
《水浒传·第二六回》:「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

⒉ 职官名。元代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等官,负责检查核验法律实施情况,明朝以后则属布政司直属官员。

相关组词

1.审理,讯问。 2.官名。元行省有理问所,置理问﹑副理问等官;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直属官员之一。掌勘核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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