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喇嘛教上层人物在首领(活佛)去世后确定继承者的制度及过程。继承者从活佛去世那一刻出生的诸婴儿中选定一个,方法不外是迷信式的占卜或降神等。该制度从13世纪相沿至今。(2Ci.NET)
英 the lamaist system of choosing new living Buddha;
⒉ 佛教指人或动物的因果报应,托胎转生。
英 reincarnation; (2CI.NeT)
⒈ 佛教认为人或动物死后,灵魂依照因果报应而投胎,成为另一个人或动物,叫做转世或转生。
引 元 武汉臣 《老生儿》第一折:“天那,则被你便送了我也转世的浮财。”
《醒世恒言·佛印师四调琴娘》:“他原是 明悟禪师 转世,根气不同,所以出儒入 墨,如洪炉点雪。”
清 李渔 《意中缘·拒妁》:“小姐,你可晓得前生的事,是个甚么样人转世的么。”
⒉ 喇嘛教寺院集团决定活佛继承人的制度。始于十三世纪。活佛死后,通过占卜、降神等活动,寻找同时出生的若干婴儿,从中选一个作为活佛的转世,定为继承人。
⒈ 佛教指原先的生命结束,再投生成另一个新的生命体。
引 《初刻拍案惊奇·卷七》:「盖玄宗是孔升真人转世,所以一心好道。」
《儒林外史·第二四回》:「和尚方才知道是他父亲转世,因向那人家哭著求告,施舍在庵里供养著。」
藏传佛教寺院为解决其首领(活佛)的继承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始于13世纪噶举派的噶玛巴支系。格鲁派兴起后,因禁止喇嘛娶妻,转世制度更为流行。凡活佛死亡后,即由寺院上层集团通过占卜、降神等活动,寻找与活佛死亡同时出生的若干婴童,并选其中一名作为活佛的“转世”。清乾隆后,凡活佛转世,均须经清廷主持的金瓶掣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