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余威。遗留下来的功绩、功业。
⒈ 犹馀威。
引 宋 欧阳修 《秋声赋》:“其所以摧败零落者,乃其一气之餘烈。”
鲁迅 《集外集·斯巴达之魂》:“亚里士多德 者,昔身受迅雷,以霽神怒之贤王,而其餘烈,乃不能致一士之战死,咄咄不可解。”
亦指残留的影响。 《汉书·公孙弘传》:“臣闻 尧 遭鸿水,使 禹 治之,未闻 禹 之有水也。若 汤 之旱,则 桀 之餘烈也。”
⒉ 遗留下来的功绩、功业。爱词网WWw.2Ci.net提供
引 汉 贾谊 《过秦论上》:“及至 始皇,奋六世之餘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 周 而亡诸侯。”
宋 王安石 《答韶州张殿丞书》:“不能推扬先人之绪功餘烈,使人人得闻知之。”
清 顾炎武 《禹陵》诗:“餘烈犹 於越,分封并 杞 鄫。” 来源:爱词网(www.2CI.neT)
⒈ 遗留下来的功业。
引 《史记·卷一一四·东越传》太史公曰:「由此知越世世为公侯矣。盖禹之余烈也。」
《文选·贾谊·过秦论》:「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
⒉ 遗留的祸害。
引 《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若汤之旱,则桀之余烈也。」
①遗留的业绩、功业:奋六世之余烈|绪功余烈|先人余烈。②余威;残留的影响:若汤之旱,则桀之余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