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共有家庭财产,谓不分家。
⒉ 犹合资。
引 晋 陶潜 《与子俨等疏》:“济北 氾稚春,晋 时操行人也,七世同财,家人无怨色。”《南史·孝义传上·封延伯》:“﹝ 封延伯 ﹞世为州郡著姓,寓居 东海,三世同财,为北州所宗附。”
引 元 陈以仁 《存孝打虎》第二折:“[ 李克用 云]你做甚买卖营生。[正末唱]与人家牧牛羊。[ 李克用 云]你和他同财合本。” WWw.2Ci.Net爱词网提供
1.共有家庭财产,谓不分家。 2.犹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