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为获取报酬而代犯人受杖责。来源:WWw.2cI.nET
⒈ 指为获取报酬而代犯人受杖责。(2ci.NEt)
引 清 余怀 《板桥杂记·轶事》:“乙酉鼎革,籍没田产,遂无立锥,羣姬雨散,一身孑然,与佣丐为伍,乃至为人代杖。”
1.指为获取报酬而代犯人受杖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