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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ù

六部

  • 拼音liù bù
  • 注音ㄌ一ㄡˋ ㄅㄨˋ

词语解释

⒈ 隋·唐至清,中央行政机构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爱词网Www.2ci.Net提供

引证解释

⒈ 隋 唐 至 清,中央行政机构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秦 汉 之中央行政为九卿所分掌。 魏 晋 以后,由尚书分曹治事,曹便渐变为后来的部。 隋 初于尚书省立吏、祠、度支、左户、都官、五兵六部。 唐 改祠部为礼部,度支为户部,左户为工部,都官为刑部,五兵为兵部,统归尚书省管辖。 宋 沿袭未改。 元 六部归中书省管辖。 明 废中书省,六部独立,直接对皇帝负责,相沿至 清 末。

国语辞典

⒈ 古代官制吏、户、礼、兵、刑、工部的总称。

《警世通言·卷二四·玉堂春落难逢夫》:「车马喧阗,尽六部九卿之辈。」

相关组词

从隋唐开始,中国封建王朝的中央行政机构一般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统称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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