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苛刻地责备。
英 make harsh criticism; critize severely; excoriate;
⒈ 过严的责备,过高的要求。 宋 文莹 《玉壶清话》卷八:“﹝ 徐鉉 ﹞事 江 南 后主,为文学馆学士,随 煜 纳图。
引 太宗 苛责以不能讽 煜 早献图贡。”
明 张居正 《答宣大巡抚吴环洲书》:“长昂 事,尊諭谓处之不可苛责太过以激变,尤不宜招来太早以起玩。公策之甚善。”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九:“何南园 馆于 汪氏,其尊人礼之甚至。后其子非解事者,而苛责馆课转严。”
丁玲 《韦护》第三章:“有的人苛责他过去的历史,然而都不外乎嫉妒。”
⒈ 严苛的责备。
引 《福惠全书·卷四·莅任部·交接寅僚》:「多方指示,而毋为苛责。」
《红楼梦·第四五回》:「众人都体谅他病中,且素日形体太弱,禁不得一些委屈,所以他接待不周,礼数粗忽,也都不苛责。」
过严地责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