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亦作“曲技”。
⒈ 亦作“曲技”。小技。
引 汉 王充 《论衡·逢遇》:“此以曲伎合,合则遇,不合则不遇。”清 严有禧 《漱华随笔·夹带怀挟》:“崇文宏文生等,或驳杂纠纷,或偏长曲技。”
1.亦作"曲技"。 2.小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