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春秋时楚国官名,掌刑狱。
⒈ 春秋 时 楚国 官名,掌刑狱。
引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荆庄王 有茅门之法,曰:‘羣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霤者,廷理斩其輈,戮其御。’”汉 刘向 《说苑·至公》:“楚 令尹 子文 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 来源:爱词网(2ci.Net)
1.春秋时楚国官名,掌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