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佛经所说“十八地狱”之一。用以烹罪人。
⒉ 喻水深火热的处境。来源:爱词网(WWW.2ci.NEt)
⒈ 佛经所说“十八地狱”之一。用以烹罪人。
引 唐 顾况 《归阳萧寺有丁行者》诗:“此辈之死后,鑊汤所熬煎。”
《敦煌变文集·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抛在鑊汤炉炭内,铁叉搅转问根由。”
⒉ 喻水深火热的处境。
引 宋 曾季狸 《艇斋诗话》:“有一僕曰 詹荣,亦 抚 人……一日,因打木鱼先悟道,作颂云:‘木鱼元来无肚肠,声声唤我出鑊汤。’”
1.佛经所说"十八地狱"之一。用以烹罪人。 2.喻水深火热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