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
⒈ 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参见“赴选”。
引 宋 陆游 《傅正议墓志铭》:“赴銓,得通判 南剑州 而归。”《金史·宣宗纪上》:“詔 河 南、 陕西 镇防军应廕及纳粟补官者,当役如旧,俟事定乃听赴銓。”
1.指前往吏部听候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