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掌管。
引 《后汉书·张步传》:“步 嘿然,良久,离席跪谢,乃陈乐献酒,待以上宾之礼,令 閎(王閎 )关掌郡事。”《北史·后妃传序》:“贵人等关掌宫闈之务,六尚以下皆分隶焉。”《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初, 陈洪进 纳土,帝既命其子 文显 知 泉州 留后,议择能臣关掌州事,起復殿中丞 南顿、乔维岳 为通判。”
1.犹掌管。